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将被拒绝。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六)采购需求■■■◆:马陵河西路(项王路-西湖路)东侧人行道海绵设施提升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部分。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城区人民政府。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三)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磋商地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磋商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时间内,现场或微信报名(200元/份,售后不退)◆★■,获取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联系电话:。
(三)本项目共一个分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后果自负。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西湖路)东侧人行道海绵设施提升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鑫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7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